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-建筑照明设计标准-GB50034-2004 照度标准值是指工作、活动或生活场所所参考平面上的平均照度值 办公室500 Lux 篮球、排球场500 Lux 装配车间300~500 Lux 会计室300 Lux 举重场500 Lux 铸造业车间300~500 Lux 电脑室500 Lux 乒乓球750 Lux 精细车间750~1000 Lux 浴室80~100 Lux 游泳场500 Lux 制表车间500~750 Lux 楼梯间100 Lux 棋房500 Lux 钢铁工业场100~300 Lux 图书馆300 Lux 足球场750 Lux 造纸业场200~300 Lux 商场500 Lux 观众席150 Lux 机械加工场150~300 Lux 客房100 Lux 休息室100 Lux 木材处理场200~300 Lux 教室300 Lux 站台80 Lux 印刷场500~750 Lux 电视转播室1500Lux 停车场50 Lux 石化橡胶场300~500 Lux 1、民用建筑标准: 民用建筑照度标准所规定的照度,指工作面上的平均维护照度。若设计未加指明时,以距地面0.75m的参考水平面为工作面。在民用建筑照明设计中,应充分考虑建筑性质、建筑规模、等级标准、功能要求、使用条件。 2、 城市道理标准: 城市道路照明照度标准依据以道路的级别而定,对于一二级道路,严禁采用非截光型灯具。若是水泥混凝土路面,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对沥青/干燥路面降低20~30%。 3、工业企业标准: 工业企业标准照度应为生产场所作业面上的平均照度值。当眼睛至识别对象的距离大于500mm时,或需要长时间作业,或视觉作业对操作安全有特殊要求,或作业精度高等时,应采用照度范围的高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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